一、这部法律,为全民健康 “定规矩”
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2020年6月1日起施行,确立健康权为公民基本权利,明确预防为主、基层为首、公益导向,覆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,是健康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。对妇女儿童而言,它把婚前保健、孕产期保健、儿童健康管理、出生缺陷防控等核心服务写入法条,让妇幼健康从 “民生关怀” 升级为法定保障。
二、妇幼专属
(一)国家保障:妇幼保健是法定公共服务
第二十四条明确:国家发展妇幼保健事业,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,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及常见病防治服务;开展婚前保健、孕产期保健,促进生殖健康,预防出生缺陷。
这意味着:孕前检查、孕期产检、产后访视、儿童保健、疫苗接种等,都是国家依法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,公平可及、普惠保障。
(二)重点人群:妇女儿童健康被重点守护
第七十六条规定:国家制定实施未成年人、妇女等健康工作计划,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。
从青春期保健、孕产妇安全、更年期呵护,到新生儿筛查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、常见病防治,法律要求优先保障、全程守护,不让妇女儿童因性别、年龄、地域失去健康权益。
三、妇幼场景:法律如何守护”一老一小、一孕一婴”
(一)备孕孕期:婚前医学检查、孕产期系统保健、产前筛查与诊断,依法保障母婴安全,降低出生缺陷风险。
(二)分娩产后:规范助产服务、产后康复指导、母婴同室与母乳喂养支持,法定权益落地见效。
(三)儿童成长:新生儿疾病筛查、儿童健康体检、预防接种、营养与心理指导,筑牢儿童健康根基。
(四)女性全周期:妇科病筛查、生殖健康服务、心理健康支持,守护女性一生健康。
四、世界卫生日倡议:法治+科学,守护妇幼健康
今年世界卫生日倡导以科学为基、以法治为盾。作为妇幼保健院,我们坚持依法执业、规范服务,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健康保障;也呼吁每一位家庭:
(一)主动学习健康法治知识,知晓自身健康权益;
(二)按时参与妇幼保健服务,不遗漏产检、儿保等关键环节;
(三)信任科学、遵从医嘱,共同守护妇女儿童健康。